违法改装电动自行车 一律溯源严查

发布时间:2024-04-22 11:02:45来源:天台报

本报讯(记者 陈琦)都说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违法又危险。而有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商家还是心存侥幸,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非法改装。我县交警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持续治理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违法行为,一旦发现有违规违法行为,必定严厉打击。

4月11日,县交警大队秩序中队民警在济公大道与丽泽大道路口检查时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有改装嫌疑,经查陈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有6个电瓶(正常为4个电瓶),涉嫌非法改装。随后民警依法扣留陈某的电动自行车,并到其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进行调查。发现该商家涉嫌实施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据该商家丁某交代,买家要求加装电池而自己心存侥幸为了一时利益,便为买家进行了加装、改装,没想到被交警查个正着,直呼后悔。

交警依法对丁某罚款一万元并责令改正,对驾驶人陈某实施驾驶有其他改装、拼装、加装情形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00元的处罚。

 

哪些行为属于改装、拼装、加装电动自行车?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禁止实施下列改装、拼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一)拆除或者改变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导致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的;

(二)改变电动机、蓄电池组等影响车辆安全性能的部件的;

(三)拼装电动自行车或者将无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加装动力装置的;

(四)加装座位、车篷、车厢、支架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驾驶安全的装置的。

禁止驾驶具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改装、拼装、加装电动自行车又有哪些危害?

为了追求速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但是,部分改装电动自行车行驶时速超过40公里,与自行车等其它非机动车存在较大速度差,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为了增大续航里程

很多车主为了增大续航里程,违规加装60V,甚至是70V的超标蓄电池,此类超标蓄电池绝大多数是由残次、废旧电芯拼装而成,缺少必要保护配件,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标GB17761-2018)规定:蓄电池标准电压应当小于或等于48V,最大输出电压应当小于或等于60V。

为了遮风挡雨、增大载人载物容量

在非机动车上加装车篷、雨篷或挡风板等,会遮挡视线,发生交通事故时很有可能会刮伤驾驶人或其他行人,危及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加装、改装车座导致车身变宽、变长,车辆容易丧失平衡,也容易造成剐蹭事故。

交警提醒,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害人害己,请广大群众自觉抵制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违法行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莫以身试险。